[打印] |
人民網哈爾濱10月30日電(牟海微)根據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近日,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黑龍江省電梯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八章四十八條,以落實責任為核心,以保障安全為目的,對電梯監管、生產、經營、使用、檢驗、維護保養、安全評估、乘梯行為等多個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該《條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據悉,《條例》明確了電梯安全相關責任,各級政府對電梯安全的領導責任,相關部門的齊抓共管責任,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建設單位對電梯選型、配置及附屬設施的相關責任,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規定了電梯安全相關義務,政府、部門、企業、新聞和網絡媒體、學校、幼兒園對電梯安全的宣傳義務,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落實居民住宅小區缺失電梯使用單位的義務,乘客乘用電梯時遵守電梯安全警示和安全注意事項的義務,電信運營企業保持電梯內移動通信設備信號暢通的義務,供電企業事先公告停電區域、停電線路、停電時間的義務。《條例》規定了涉及電梯安全的相關民生事項,省內推動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單位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新裝和移裝電梯、公共聚集場所電梯配置視頻監控設施、應急平層裝置和備用電源,明確居民住宅小區更新改造修理電梯籌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方式,確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原則。《條例》還對確定電梯使用單位、解救乘客被困電梯處置程序、移裝電梯做出了規定,對居民住宅小區和公共聚集場所電梯做了特別規定。
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巡視員姚貴寶表示,借助《條例》實施,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齊抓共管電梯安全,持續開展電梯安全隱患治理,將逐步構建電梯安全黨政統一領導、企業全面負責、部門齊抓共管、市場有效調節、社會廣泛參與的多元共治格局。
本文標簽:電梯安全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