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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電梯事故頻發 善后理賠成難題
去年4月,香坊區金瑞林城3、7、8、10等多棟樓的電梯都頻繁出現滑梯;10月,道里區財智時代小區2棟3單元電梯發生事故,50多歲的胡先生遭遇電梯突停,墜落至電梯井內,身體多處受傷……近年來,哈市由于在用電梯品牌眾多,質量良莠不齊,加之電梯使用管理維修保養不到位等原因,導致電梯困人、滑梯、傷人等事故頻發。
哈市電梯協會秘書長閆忠君告訴記者,電梯發生事故后,電梯的所有單位、使用單位、維保單位負責劃分不清,致使事故造成的損失不能及時妥善管理。此前曾有保險公司在哈市推出與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等類似的險種,但由于保險費高、保障范圍小,沒有得到市場認可。所以,電梯事故善后理賠成為困擾哈市物業管理的難題。
投用不到5年可投保 物業公司來買單
閆忠君說,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哈市進行調研和協調,最終推出電梯安全責任險方案,并即日起在哈市范圍內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包括小區和寫字樓。
根據規定,哈市投用在5年之內的電梯都有資格投保,每年每部電梯的投保費由電梯所在的物業公司支付,支付的費用分別為60元、70元、80元和90元,一旦電梯出現事故,受害方可分別獲得保險公司年賠付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和300萬元的不等保額。
電梯投保對三方都好 出事索賠簡單了
“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對使用單位、維保單位和市民都是利好。”閆忠君說,以往,電梯在使用時出現事故,經常出現電梯的使用單位和維保單位就賠償問題相互推諉,乘客也得不到及時救治和賠償。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會緩解電梯維保公司因處理這類事故而牽扯的人力、物力,也能減少因電梯事故造成的兩者之間的矛盾,市民能及時獲得賠償,矛盾可以化解,自身的權益也能得到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