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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因致電梯保險發展緩慢
主體責任不清
電梯安全涉及電梯制造企業、安裝單位、產權單位、物業管理單位、維保單位、檢測機構、乘坐使用人7類主體,雖然《特種設備安全法》對各主體責任有所規定,但是由于實際情況比較復雜,特別是電梯使用單位會隨著電梯交付階段和管理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常常難以根據法條明確界定主體責任,因此各類主體對自己承擔的安全責任和可能面臨的風險沒有準確到位的認識,導致各方對電梯安全管理重視不足,也沒有轉嫁風險的意愿,更加不愿主動參與電梯責任投保。
保障覆蓋不全
目前,電梯責任保險普遍存在保障范圍不全的問題,一是目前電梯責任險只提供對電梯乘坐人保障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而1/3的事故是出現在電梯安裝、改造、維保過程中,卻無法得到保障;二是電梯責任保險普遍采用“誰投保、誰受益”的模式,如果因投保人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責任造成的事故損失,無法得到保障;三是目前電梯責任保險只保障電梯投入使用后出現的責任事故,而不包括電梯制造單位的產品質量責任和項目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事故責任等而一旦出現事故后受害人無法獲得賠償,或者由于對責任判定耗費大量時間,使受害人不能及時獲得賠償和醫治,增加社會矛盾。
保險服務錯位
保險服務產品定位與實際需求存在明顯差距,這是阻礙電梯責任保險的突出問題。首先目前市場上電梯責任險產品定位在出現事故后的損失賠償,而事實上,全國電梯事故率非常低,對損失賠償金的缺口遠低于所繳保費。這種保險與實際需求明顯的錯位,使大多數單位寧愿抱著僥幸心理,也不愿意投保。
其次,責任保險的功能不僅是事后賠償,更重要的是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目前,電梯安全管理更多的是面臨著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資金不足、維保質量難以控制、應急救援不到位、監管資源不足等突出問題,但是目前市場上電梯責任保險產品普遍沒有在這方面提供服務解決方案。
保險成本過高
盡管電梯責任保險賠付率非常低,但是由于保險承保成本較高,保險公司的利潤率并沒有預期的高,所以保險公司對開發產品、推廣保險的積極性不高。目前,市場上承保電梯的保險公司少和保險產品不豐富都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電梯數量大、種類多、位置分散、投保主體類型多樣、管理復雜,另一方面是電梯臺均保費遠低于車險等其他責任保險產品,造成保險公司管理成本居高不下。另外,由于沒有政府的引導推動,電梯行業缺少投保熱情,電梯投保總量難以達到一定規模,保險公司無法通過規模效應降低成本。(質量新聞)
六舉措充分發揮電梯安全責任險作用
立法先行
明確電梯安全主體責任,是加強電梯安全管理、提高企業投保意愿的根本保障。建議通過地方立法對電梯生產企業、產權單位、物業管理單位、維保單位、檢驗機構、乘坐使用人制定更加明確的規范,明確各方權責,細化電梯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規范電梯責任保險要求,為加強電梯安全管理、推進電梯責任保險、建立全面安全風險控制體系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
加大政府引導力度
建議由質監局、保監局以及相關政府部門聯合發文,引導推動電梯責任保險工作,明確電梯保險各方權利義務,規范最低保障標準,明確鼓勵支持政策,提出推進規劃,確定試點范圍,明確資金保障。
建議明確鼓勵支持保險機構參與老舊電梯改造、電梯應急救援、維保服務等工作;鼓勵第一安全責任人投保電梯責任險,對投保的電梯可延長檢驗周期;鼓勵區縣政府對商場、醫院、軌道交通等人員密集場所,推行電梯責任保險全覆蓋;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投保責任保險,為全社會作出表率;鼓勵電梯生產企業開放電梯主要參數接口,滿足電梯運行風險監測需要,降低監測管理成本;對目前已經被公眾責任險、物業責任險等其他險種覆蓋的電梯責任,應要求其保障范圍和保障額度符合最低保障標準。
試行源頭投保
盡管國外大多采用各方對自己責任投保的方式,但前提是法律體系健全,有清晰的責任劃分。由于國內尚未立法對電梯相關責任進行明確劃分,因此當前階段采用“一方投保、各方受益”的模式更具有可行性,也更符合中國國情。建議采取制造單位從源頭“一方投保”,電梯相關各類主體的責任風險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實現“各方受益”。由制造單位在電梯出廠時就對電梯責任進行投保,一方面保證了從源頭對所有風險進行覆蓋,避免因保險責任覆蓋不全,出現事故無法賠償的情況。另一方面,由于電梯制造企業數量相對集中,保險比較容易推廣和覆蓋,能夠有效降低承保成本,既提高了保險公司積極性,也降低了投保單位保費負擔。當然,這種方式并不是制造單位替其他安全責任主體買單,而是可以將保險保費附加在產品定價中,轉嫁給真正的安全責任主體,但是產品質量責任部分的保費還是應由制造單位承擔。
加強維保環節風險管控
電梯維保服務質量是決定電梯能否安全運行的重要因素,而目前維保單位由于普遍存在過分追求利潤、規模普遍較小、管理能力不足等問題,導致維保質量差強人意。鑒于電梯的風險狀況直接與保費掛鉤,與保險公司經營利潤掛鉤,因此提高維保質量與保險公司利益一致,并且保險公司具有規模優勢和風險管理專業優勢,因此建議在電梯維保服務中引入保險公司加強風險管控。保險公司一是可以利用智能云巡檢技術加強對維保人員和維保質量的監控,采用遠程可視化專家指導提升解決電梯故障的能力和效率;二是可以通過向維保單位、使用管理單位、監管部門反饋維保信息,分析提示維保不到位形成的安全風險,促使電梯維保形成層層督促、多元共治的管理新常態;三是保險公司在采購維保服務時,應優先選擇原廠維保或者廠家授權的維保單位,既可以提高維保質量,也可以通過規模采購降低維保成本。
借助保險金融作用破解老舊電梯改造難題
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問題,說到底是資金不足的問題。由于目前公共維修基金遠不足以支撐全市老舊電梯改造更新,因此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運用資金融通手段成為解決老舊電梯資金難題的關鍵。
建議充分發揮保險金融作用,采用目前國際較為流行的公私合營PPP模式,在對老舊電梯的更新改造項目中引入保險資金,通過保險公司出資建設、規定期限內經營回收成本的方式破解資金不足的問題。目前北京市質監局正在開展相關研究。
建立全面風險防控體系
一是保險公司應建立事前預防機制,開展宣傳培訓,提高電梯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的電梯安全意識;開展風險排查,定期對所承保的重點場所、高風險電梯進行專項檢查、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提示風險;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升電梯使用單位的風險防控能力;二是建立事中風險控制機制,利用保險公司保險服務熱線資源、車險救援經驗、風險管理專業優勢,建立電梯事故應急處置服務平臺,組織開展對乘客困梯等事故的響應和救援;三是建立風險控制平臺,加快電梯物聯網覆蓋率,加強電梯運行數據采集和風險監測能力;四是建立保險機構和監管部門的數據共享機制,參考車險管理模式,由保險公司采集投保、事故、理賠、維保等信息并向監管部門報送;五是建立風險保障基金,從保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保障基金,用于宣傳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處置服務平臺維護、信息化系統建設等電梯安全風險控制工作。
本文標簽:電梯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