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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高層業主來說,電梯再重要不過的了,因為高層業主的出行都要倚靠電梯,電梯一旦出現故障,對于業主來說就會有很多的煩惱和麻煩了。在煙臺市的幾個小區,高層電梯頻繁出現故障,引得小區業主吐槽連連。
煙臺市孫女士住在芝罘區白石新城一棟住宅樓的11樓,據她介紹,在去年5月的時候她所在的樓棟電梯出現了故障,故障時間竟長達一個月。由于老人年歲已高,實在禁不起爬樓之苦。所以他們都不敢下樓買米面,只能每隔五六天下去買一次饅頭,順便捎一些不容易壞的蔬菜,一吃就是一個禮拜!
住萊山區世紀華庭9號樓27層的吳先生吐槽說,3月5日上午9時許,他在小區乘坐電梯上樓時,電梯在15樓停了一下,上來兩個鄰居。然后,電梯又緩緩上升到17樓。不知為何,突然“轟隆”一聲,電梯接著就往下墜落。萬幸的是,下墜到15樓后,電梯又停下了。“太可怕了,這要是掉到一樓,可就出大事了!”雖然躲過了一劫,但吳先生至今還是驚魂難定,“這種情況我經歷了三次,我現在就怕上電梯,一上電梯雙腿就發軟,但住在27樓,不坐又不行啊!”
高層電梯故障連連,業主乘坐電梯屢遇電梯驚魂,那么電梯的責任究竟如何劃分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電梯的第一責任應屬使用人,而有物業的小區的第一責任人應為物業,物業公司有責任對電梯進行定期維保和維護,從而保證電梯安全保障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