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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市建設步伐加快,宜昌高層住宅、寫字樓逐年增多,在用電梯達到3100多部,該市電梯故障多發勢頭開始顯現。2007年以來,居民有關電梯質量的投訴明顯增加,每年宜昌都有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規定,電梯必須接受一年一度的強制檢驗,但事實上有的小區數年不報檢,有的檢驗出隱患也不愿增加投入整改。
城區不少電梯頻頻告急
“我們小區的電梯可以正常使用了!”昨日,宜昌市質監局特檢所副所長鄧代軍收到了勝利四路某小區整改的最新消息。此前,小區電梯不知何故,內部鋼絲繩竟然斷裂,小區居民對此提心吊膽,為此,特檢所專門安排工作人員對該電梯進行了檢查,并責令整改。
“宜昌市質監局接到有關電梯安全投訴越來越多,到今年表現更突出。”鄧代軍告訴記者,僅5月以來,就有夜明珠、勝利四路、葛洲壩及沿江等多處居民小區投訴電梯質量有問題。部分小區居民乘坐電梯時,天天提心吊膽。
據介紹,宜昌電梯數量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而陡增,從2007年開始,幾乎每年都要增加近700部。截至目前,全市在用電梯超過了3100部,其中大多數是小區高層住宅電梯,電梯安全問題成為越來越重要的民生問題。從2007年以來,宜昌每年都要發生或大或小的電梯安全事故,2008年的那起電梯沖頂事故是其中最嚴重的案例。
鄧代軍還清楚地記得,城區某高樓,層高29層,按規劃需開通5部電梯,可是開發商為節省成本,只安裝了4臺。該樓原設計為住宅樓,結果很大一部分變成辦公寫字樓,乘客人數比預計翻了幾番。電梯不喘氣地運行,小毛病開始不間斷地發生,到了2008年,電梯發生嚴重的沖頂故事,一名業主受傷,髖骨骨折,不能動彈,在醫院病床上躺了半年。電梯嚴重損壞了,沒有物業公司敢承接,漸漸地,由于生活不便,部分業主不得不搬離……
“停用”牌很少能打出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用電梯必須接受一年一度的強制檢驗合格后發放合格證方可使用,否則主管部門便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停用電梯。這看似有效的國家強制性政策,卻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了難題。
作為電梯的質量主管部門,宜昌市質監局深感僅憑一己之力難以從源頭解決電梯安全問題。目前,執行強檢的質監局特檢所手里只有“停用”這張王牌,但使用起來它的效力卻微乎其微。
按程序,特檢所的工作人員接到市民有關電梯質量的投訴之后,會及時到現場進行查驗,對問題電梯開出“處方”后,工作人員會要求小區物業管理“限期整改”。如果物業公司不進行整改,工作人員可以要求電梯關停。可是,高層小區的電梯一關停,最終生活受到極大影響的卻是小區居民,處罰的板子一下子就打在了居民的身上。因此,工作人員不得不對“停用”慎之又慎。
正因為如此,沒有特檢所發放的 “合格證”似乎問題不大,部分小區物業開始動起了腦筋:為了逃避檢驗費用,有的小區數年不報檢。據特檢所統計,宜昌目前有近四分之一的物業公司電梯檢驗費用尚未繳納。此外,部分小區電梯檢查出隱患,物業管理單位也不愿增加投入進行整改。對此,宜昌市質監局也有心無力。
日常管理維護存隱患
面對這一現狀,物業管理單位也是滿腹苦水。某物業管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部分物業管理公司本身確實存在著管理問題。但面對前期開發商遺留下來的問題,他們也是苦不堪言:開發商在設計開發樓盤的時候,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電梯的數量、配置、價格和樓盤的功能上能省則省。按照國家規定,電梯門板鋼板厚度應為2毫米,可部分開發商購買的廉價電梯門板只有它一半厚,時間一長就變形。再加上電梯數量少,乘梯人數多導致電梯使用頻率高,故障率更是隨之增加。此外,為吸引業主購買,開發商大多制定低廉的物業管理費,賣光樓盤后問題就丟給了物業管理公司,再要想后期增加是不可能的事。此外,部分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也是個不爭的事實。
因此,為減少開支,物業管理單位對電梯維護單位的招投標自然地形成了價低者得的現狀。鄧代軍告訴記者,按規定,電梯維護單位必須定期護理電梯,在電梯發生故障后30分鐘內趕到,正常的電梯維護費用為3000元。但在惡性競爭的情況下,有的甚至只收取1500元,維護質量自然下降。
說到底,物業管理單位面對電梯的日常小毛病還能出錢維護,但面對需要大修、改造、甚至一部幾十萬的更換等自然地就束手無策。
十年后或有更換煩惱
日常管理單位有苦衷,質量監管單位除了及時檢驗外也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于是,自2007年開始,電梯質量投訴增多也成了必然。
特檢所相關負責人介紹,電梯雖有一年一度的強檢,但卻沒有強制報廢的要求,一般使用十年后,就得大修、更換。宜昌城區居民小區電梯多為2007年以后安裝的,十年后,電梯大修、更換的集中期將到來。假設3000多部電梯中的三分之一需要更換,一部最少一二十萬,這筆費用算起來實在驚人,更可怕的是找不到費用的來源。
房地產開發商出售樓盤后就已經離開,物業管理公司不可能也無力承擔,寄望于小區維修基金更不可能,有的小區這筆費用早已用光,有的甚至入不敷出。看來這筆費用只有業主自己承擔,但平攤下來一戶人家也得出上萬甚至更多的費用,要讓住同一單元的所有業主達成一致,湊齊這筆費用更是談何容易。
電梯管理辦法呼之欲出
現狀尚未能很好地解決,還要面對十年后的憂慮,電梯安全問題得到了宜昌市相關部門的關注。政協宜昌市四屆四次會議,楊紹南就提出了“制定我市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的83號提案。今年,宜昌市質監局向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遞交了報告,建議出臺宜昌市《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辦法》。
建議提出,要從源頭上解決電梯安全管理的問題,需要政府多部門的共同配合。市質監局建議市政府出臺 《宜昌市住宅小區電梯管理辦法》,明確住宅小區電梯各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權、利,共同搞好我市住宅小區電梯管理工作。
電梯沖頂,業主髖骨骨折,2007年以來電梯安全事故多發;今年5月以來,城區多個小區居民投訴電梯質量有問題……
建議提出,可通過建設規劃部門嚴把住宅小區規劃、設計和綜合驗收關,杜絕開發商擅自變更方案、不按規定安裝電梯或安裝質量較差的電梯;由房管局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對不按期完成電梯維護保養、檢驗等工作的,可從執業資格、從業范圍、經濟等方面實施處罰;建議物價部門出臺相應辦法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價格進行調控,設立電梯維修專項基金,確保電梯使用成本得到保障;此外,對于電梯發生事故后,業主受傷賠償,辦法建議推行電梯意外傷害保險,以降低各方風險責任。
對于制定 《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之后的電梯安全管理,市質監局特檢所副所長鄧代軍顯得很有信心,目前,建議已經上報相關部門審核。按照這個管理辦法,誰出問題誰負責,每個環節都有人監管,相信這樣宜昌的電梯質量安全能夠得到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