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電梯行業新媒體!
[打印] |
房子,作為固定資產之一,是一個家庭財產中一大重要組成部分。所以不論是在現實生活中,還是電視劇中,我們經常都會看到子女因為爭搶父母房子而導致矛盾頻發,大打出手的問題。而近日,國家出臺了《民法典》新規,對住房繼承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并且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
01一是增加遺囑形式,并取消公證優先
眾所周知,遺囑向來都是子女繼承父母財產的重要依據。而新中國成立以來,為了確保遺囑的真實性和說服力,我國遺囑一般要求進行公證才有效,增加遺囑的分量。而最新政策規定,在原有公證遺囑的基礎上,增添了錄像以及打印遺囑的形式。也就是說想要立遺囑的話,不用再跑到公證處去了,節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次就是在多份遺囑同時存在的情況下,不再以公證遺囑為第一處理依據。
02二是增加信托方式,可交由第三方機構處理
《民法典》中指出,如果現實生活中子女尚未擁有繼承財產的權利,或者說是父母不想讓子女繼承或者說是立刻繼承的情況,父母可以委托給第三方機構代為保管和處理,當到達一定期限后,再將房子交還給子女。也就是說增加了信托遺囑的方式,確保孩子在失去自己后也能夠獲得很好的發展。
03三是和法人平攤
生活總是處處充滿了意外,人的死亡也包含其中。在當下社會,很多老人都會因為一些突然意外和去世,這就導致他們沒有時間立遺囑或者說安排好財產的劃分。在這種情況下,最新規定明確包括房子在內的所有財產按照合法繼承人數量進行平分,確保公正公平性。
其實千言萬語,個人認為房子等財產最終如何處理,作為子女的我們都要尊重父母,畢竟那是父母打拼獲得的。
對此,你有著怎樣的看法呢?
來源:大國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