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裝電梯需先征得居民同意
作者: 2019-11-13 08:08:21 瀏覽:8867次
市民孫女士:我家住朝陽區萬紅西街大山子南里乙12號樓。小區內多是八九十年代建的樓房,且住有很多老人。老樓沒電梯,老人上下樓極其不便。住宅樓建設時已預留有裝電梯的空間,老人們盼望能盡快加裝電梯,方便出行。
朝陽區政府: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裝電梯應征得所在樓棟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同時應征得因增設電梯后受到采光、通風和噪音直接影響的本單元業主同意。為遵循契約精神,按照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結合原則,業主與實施責任主體自行協商籌資模式、籌資比例等相關事宜,由責任主體為樓棟裝設電梯。
在業主與實施責任主體自行協商后,有關電梯保養維護等事宜,政府相關部門將簡化手續,以財政資金補貼等形式給予支持。
大山子南里小區相關樓棟若需加裝電梯,則應先征得樓內一定比例居民同意。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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