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小區電梯頻故障 維修基金“難”啟用
作者: 2019-09-10 15:25:22 瀏覽:8777次
“我們交足物業費,電梯一壞又收錢,錢不收齊堅決不修,我們太難了!”近日,家住天河區華港花園頂層28樓的陳女士報料稱,住宅樓的一部原裝電梯壞了兩周卻一直無人修理,所有住戶的出入只能依賴僅剩的另一部電梯。出行大受影響之外,更讓業主們不滿的,是物業公司“高高掛起”的處理態度。
8月底,記者來到華港花園,待維修的電梯口已被黃色路障包圍起來,物業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正在單元出入口收取維修費用,他表示,目前已有三分之二的業主繳費,但兩周以來仍未收齊,因而維修工作至今無法開展。
走訪中,小區內有多名業主反映,除了陳女士居住的2棟,其他單元的電梯經常故障停運。“指望物業修,少則二十幾天,多則兩三個月”,業主王先生稱,盡管他們每月如期交齊物業管理費用,電梯一旦故障又要重新收錢,錢不收齊便不維修。多名已經交了維修費用的業主都對物業的處理方法表示強烈不滿。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費用應包含在預收的物業管理費中;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和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成本。
那么,為什么小區住宅電梯幾度維修都需要業主重新繳費呢?業主們紛紛質疑,物業多番向業主們“重復”征收電梯的維修費用究竟是否合理。
記者隨業主代表前往華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咨詢。負責人表示,未收齊維修款項前擱置電梯維修事項,是物業一貫的處理辦法。同時,物業費中是否包含電梯維修費應視維修情況而定,但他拒絕向業主出示與電梯公司簽訂的維保合同。
物業方稱,申請物業維修基金的手續非常麻煩,需要由物業收集材料并提交方案至維修中心,待審批后方可啟用,審批耗時至少兩個月,且審批后業主需要支付數千元的檢查費用。若業主選擇該種途徑維修,將給雙方造成更加嚴重的不便。對此答復,業主代表們并不買賬。
記者隨后咨詢天河區住建局有關電梯維修基金申請事項。工作人員明確回復,電梯維修專項基金可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申請,提交相關資料后,六個工作日內就能給予回復。在審批環節,住建局工作人員會與物業公司、居委會以及施工單位前往現場查看情況,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這些錢我們不是不愿意出,只是希望物業能夠擺正姿態,扮演好服務者的角色。”業主表示,并不反對物業收取一切合理費用,目前最大的訴求便是停運的電梯能得到及時的維修。他們認為,因為“收不齊錢”拒不開工,讓多戶居民生活深受影響,是極不負責的表現;積極聯系、合理爭取才是作為小區物業應有的服務態度。
采寫:南都記者 李冠祺
實習生 袁綺 鄧妍
物管
申請維修基金的手續非常麻煩,需要由物業收集材料并提交方案至維修中心,待審批后方可啟用,審批耗時至少兩個月,且審批后業主需要支付數千元的檢查費用。
住建局
電梯維修專項基金可由物管代為申請,提交相關資料后,六個工作日內就能給予回復。審批環節,住建局工作人員會前往現場查看情況,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業主
不反對物業收取一切合理費用,目前最大的訴求便是停運的電梯能得到及時的維修,因為“收不齊錢”拒不開工,讓多戶居民生活深受影響,是極不負責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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