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大專院校及中直科研院所家屬區 啟動加裝電梯試點
作者: 2019-07-10 16:45:47 瀏覽:13041次
7月9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住建局獲悉,日前市住建局印發了《哈爾濱市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家屬住宅加裝電梯專項工作方案》,哈市今年將在大專院校及中直科研院所家屬區開展加裝電梯試點工作,為下步全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推廣積累經驗。
據悉,此次試點實施范圍為哈爾濱市9城區內,納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的大專院校及中直在哈科研院所,相對集中管理的家屬區,4層及以上多業主共有的未加裝電梯的住宅樓。對于非住宅建筑加裝電梯、或加裝電梯用于非住宅使用性質的,不屬于本方案工作范圍,應履行建筑物改擴建審批程序。《方案》規定,試點工作由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牽頭組織實施,啟動加裝電梯工作需經本單元總戶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且本單元其他業主無反對意見后方可實施。
《方案》指出,為最大限度簡化程序、壓縮辦理時限,由市級相關職能部門成立指導工作組,對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提出的加裝電梯申請,給予辦理核準備案。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資金,由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組織相關業主,按照共同協商確定的資金分攤方案進行籌集。業主可以申請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分攤費用;同時市政府將給予一定資金支持。
市住建部門表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涉及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電梯使用安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今年哈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采取試點先行的方式,原則上在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家屬區實施,待形成經驗后在全市推廣實施。但對于試點范圍以外,業主意愿強烈、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分攤全部資金的,也可先行先試,下步將由各區政府牽頭組織辦理相關手續。
同時各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于未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實施加裝電梯工程的,相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堅決予以制止和查處,謹防出現違法建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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