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原標題:預留電梯井被私自占用老樓院裝電梯“卡”住了
“我們也想給自己居住的單元樓加裝電梯,但現在遇到了阻礙,物業公司和電梯公司多次與相關業主協調都沒有結果。”9月20日,家住東湖小區的業主柴女士撥打晚報熱線4286666反映。當天上午記者到現場了解到,原來是1樓業主私占電梯井,使得電梯安裝受到阻礙。
A
安個電梯方便生活,業主自發
近期,市區內不少老舊樓院的業主希望通過相關部門給自家的單元樓加裝電梯,方便日常生活,市民柴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她家住東湖小區28號樓4單元8層,由于沒有電梯,覺得不便。“有了電梯,我們出門買東西拎回家也不用費勁爬樓,誰家有個病人,也能及時就診。”抱著這樣的想法,今年5月以來,她和單元樓的不少業主積極協商,目前已有12位業主同意安裝電梯。該棟單元樓一梯兩戶,10層共20戶,加裝電梯的詢問工作還在繼續。
根據蘭州市政府下發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老舊樓院加裝電梯要嚴格按照“業主自愿、公開透明、充分協商”原則的前提下,經該棟(幢)號及單元(梯)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2/3以上,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其余相關業主協商不反對的,方可辦理申請手續。據此,柴女士所住單元樓中,達成安裝意向的人數還不夠標準,但有意向加裝電梯的業主仍然繼續問訊。
B
一樓業主私占電梯井使工作受阻
“我們已經在單元樓內陸續問詢,眼看著就達到了安裝的業主人數,結果一樓的業主將電梯井私占后改裝成儲物間,這給后期安裝電梯的工作帶來了不便。”業主康女士說。據了解,柴女士和康女士居住的單元樓在規劃建設時預留了電梯井,并且將建設圖紙提交至上級相關部門,這樣的便利原本能為現在加裝電梯時,減少業主分攤的相關費用。而這一現象在東湖小區中并非個例。
入駐小區的蘇州中菱電梯有限公司經理李燕介紹,在她近期接到的5棟愿意加裝電梯的單元樓中,一樓業主私占電梯井的情況有2例;而整個東湖小區中,除了業主外,部分樓棟一樓的商鋪也存在占用電梯井的情況,算下來也有10余例。
“我們和物業的人曾經一同去和業主協商過,目前還沒結果。”李燕說,由于小區里的電容不夠,她和另一家公司已經向供電部門申請簽訂了增設一臺配電裝置的協議。電容跟上了,才能帶動加裝的電梯保持正常運行,但是一樓業主如果不配合騰出電梯井,大家所有的努力都會白費。她和東湖小區物業公司經理計劃在近期內到業主家中溝通協商,如果對方仍然不配合,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文標簽:預留電梯井被私自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