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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聯(lián)邦法官塞爾吉奧·莫羅12日宣布,前總統(tǒng)盧拉因貪腐和洗錢,一審被判處9年6個月有期徒刑。
據(jù)巴西《環(huán)球報》報道,莫羅在當天宣判之后表示,對盧拉的刑罰不會馬上執(zhí)行,盧拉仍有上訴的權利。
莫羅作為巴西石油公司(簡稱巴油)腐敗案的一審法官,于2016年9月宣布接受檢察院對盧拉犯有貪腐和洗錢罪的指控。盧拉因此正式成為巴油腐敗案嫌疑人,巴西司法機關也開始對他展開調(diào)查。
盧拉被指控與巴西奧亞斯建筑公司關系密切。此前,奧亞斯建筑公司已被控向政府官員和巴油高管行賄,以獲得高額建筑合同,而該公司位于圣保羅州海濱城市瓜魯雅的一棟高檔住宅被懷疑是盧拉的財產(chǎn),盧拉對這一住宅進行過大規(guī)模翻新。
此外,根據(jù)檢方的指控,盧拉在擔任總統(tǒng)期間,利用職權讓保羅·科斯塔等人繼續(xù)留在巴油高管的職位上,以使奧亞斯建筑公司能更方便獲得項目。
盧拉的律師團隊此前表示,他們將對任何盧拉有罪的判罰提起上訴。
盧拉2003年1月就任巴西總統(tǒng),2007年1月獲得連任,2011年1月卸任。
本文標簽:巴西前總統(tǒng)盧拉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