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設消防電梯的有:一類公共建筑;塔式住宅;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高度超過32m的其它二類公共建筑。
2.高層建筑消防電梯的設置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當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1500平方米,應設一臺;當大于1500平方米但不大于4500平方米時,應設兩臺;當大于4500平方米時,應設三臺;消防電梯可與客梯或工作電梯兼用,但應符合消防電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