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隨著樓層“身高”的不斷增長,電梯安全問題已引起市民的普遍關注。昨天上午,市民趙先生致電記者,反映其所居住的皇都花苑小區的電梯本應在2011年底進行檢查,但半年多過去了,電梯遲遲未年檢。對此他擔憂如果電梯“帶病”工作,會有安全隱患。據了解,趙先生家住皇都花苑小區高層,平日進出都靠電梯。最近,他意外觀察到,電梯的年檢到期時間是2011年12月12日,但該小區物業至今未進行新一輪年檢。“電梯不年檢,如果有什么毛病,那這‘帶病’的電梯讓人怎么敢坐?”對此,趙先生立刻與物業公司取得聯系,并告知了相關情況,希望盡快對電梯進行年檢,但不知何故,物業公司卻遲遲沒動靜。昨天上午,記者來到皇都花苑實地了解情況,在走訪了3幢、5幢、8幢的電梯后,正如趙先生所說,電梯內確實沒有任何安全檢查標志。
隨后,記者找到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南湖區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物業管理處了解情況。該物業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小區在2012年的4月份已經更替了物業公司,而早在更替前該小區的電梯就已經接受過年檢了,但由于當時的物業公司并未支付年檢費用,所以導致年檢合格證未下發,目前他們也正在跟原來的物業公司溝通協商,看能否解決這個問題。記者隨后走訪了解到,目前嘉興市少數小區或單位忽視電梯安全,逃檢、漏檢現象依然存在,過期、滯后年檢現象更是普遍,有的甚至拖延數月之久,導致電梯“帶病”工作,安全隱患令人擔憂。如梁林帆影莊等小區,一位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稱物業不報檢是有原因的。“有不少業主沒交電梯使用費,錢沒收上來沒法報檢。”這位工作人員無奈地告訴記者。
對此,記者在嘉興市特種設備檢測院了解到,電梯的年檢費采取五層以上收取600元,每加一層收取50元,以此類推。市民乘坐電梯時可觀察電梯有無安全合格證,如果沒有是不能載人的。特種設備檢測院電梯安檢部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電梯內必備設施包括張貼的《安全檢驗合格證》或復印件,警鈴或對講電話,建議張貼溫馨提示等標牌!短胤N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TSG T7001-2009規定,電梯的年檢周期是一年!短胤N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所以,查看電梯上次的年檢報告或監督檢驗報告的日期,在該日期的11個月后以書面形式或電話方式向當地的特種設備研究院(也可能是特種設備檢驗所)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按相關收費標準繳納檢驗費。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八規定:“未經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電梯定期檢查每年一次,使用單位須按上一年檢驗合格證簽發日期到期日前一個月到特種設備檢驗所報驗,確定具體檢驗日期。
一、使用單位應備如下資料及事宜: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前一年定期檢驗報告(包括整改意見書)。
3、電梯計術資料。
4、與維位簽發的保單維保合同。
5、本單位有關電梯的管理制度。
6、交納定期檢驗費。
二、維保單位應備事宜:
1、本單位維修、保養資質證書;制造廠的委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正常情況下應備配合檢驗的維保人員。
檢驗 1臺——6臺 至少2名
檢驗 7臺——10臺 至少4名
檢驗 11臺——20太 至少6名
三、領取檢驗報告及合格證:
1、被檢驗電梯結論為“合格”的電梯可于十日內直接領取檢驗報告及合格證。
2、被檢驗電梯結論為合格,但有整改項目的電梯,需由維保單位整改完畢,并填寫結果后,由電梯使用單位在整改意見書上加蓋公章后辦理領取檢驗報告及合格證。
3、被檢驗電梯結論為不合格的電梯,需由維保單位整改合格后從新檢驗。使用單位應在整改意見書上加蓋公章確認,經再次檢驗合格后,辦理領取檢驗報告及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