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高層電梯作為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是,一些使用10年以上的老舊電梯年久失修,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由于電梯產權和管理權模糊,業主和物業都不愿為電梯維修埋單。加之沒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許多老舊電梯帶病運行。究竟誰該為電梯維修埋單?
4000老舊電梯隱患重重
“工程街184號老電梯,平均三天‘憋’一次人”、“深業大廈‘滑梯’成常態”……連日來,本報持續關注我市老舊電梯運行狀況,記者走訪多個老式高層發現,老舊電梯健康狀況堪憂。
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程劍秋告訴記者,目前我市有10年以上的老舊電梯近4000臺,部分電梯隱患嚴重。“這首先是部分開發商為降低成本引起的隱患。開發商在早期投入時只考慮成本,不考慮電梯的品牌和質量。第二是收費難造成的隱患。一些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管理費用很難收繳,導致物業棄管。”
維修費一年十幾萬負擔不輕
老舊電梯帶病運行為居民的出行帶來不便,對于物業公司來說,也是一個沉重負擔。
管理深業大廈的哈爾濱鯤鵬物業公司張有軍經理跟記者算了一筆賬,“這棟大廈共有4部直梯和5部扶梯,一年的維保費用是5.7萬,每個月的電費是1.2萬元,這兩項加起來一年就是20萬。去年,電梯的維修費用是17.6萬元。電梯年頭越來越長,費用只會逐年增加。”
龐大的維修費用,該不該由物業來承擔?采訪中,業主們認為,既然物業公司收了電梯費,電梯出問題就理應由物業出錢維修。但物業方面卻有另一種說法。哈長龍物業公司孟輝表示:“電梯費只是用來保證電梯的運行和保養,進行中等以上維修時,應由全體業主出資。”
那么,電梯維修到底該誰出錢?記者采訪了解到,其實,市物價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等按照規定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的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成本。
按此規定,電梯的大修需要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來埋單。那么問題來了,沒交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子該怎么辦?
老電梯維修學學“溪畔模式”
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科科長馮巖告訴記者,《哈爾濱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于2006年2月起施行。也就是說,2006年以后進戶的房子,都交了維修資金,電梯出現問題,可以通過啟動資金來解決。目前我市已有泰山小區、遠華廣場等十余個小區通過啟動維修資金對電梯進行了大修或更換。
2006年前入戶的小區怎么辦?2004年入戶的溪畔家園,就是這樣一個沒有專項維修資金的小區。去年年底,該小區2號樓2單元的電梯出現故障需要大修,4萬多元維修費由誰出成了問題。溪畔家園業主委員會主任李學偉告訴記者,當時部分業主認為應由物業出資,他們查了相關規定,知道電梯費并不包含維修費。經開會討論,全體業主同意出資維修,但錢交給誰成了問題。最后,有業主提議通過補交專項維修資金解決這一問題。業主的錢直接交到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業主放心,物業也省心。檢查電梯,做維修方案,管理中心邀請質監局工作人員到場,修好后也會有質監部門進行檢查驗收,業主完全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