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 旁白
停梯兩年半九旬翁爬樓
海淀區紫竹院路6號樓,建于1983年的這座14層老樓命途多舛。
這個農林科學院供地,與住總集團合建的集資建房項目,前者擁有所有權,后者擁有使用權。其大部分住房分給了住總集團職工。
昨日,北京會議中心,市住建委副主任張農科(右)和程建華(左)迎接吳守倫等三位代表。
2002年,該樓實行房改,109戶居民中,94戶選擇購房,另有10余戶仍然租住。房改的售房款共305萬元,其中按30%比例分出103萬元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且在售房之前,市房管局要求住總為該樓更換電梯,并對防水等進行了維護修理。
2009年,這筆售房款用完,當時的物業公司以電梯沒維修為借口,撤出小區。電梯就此停運,至今已有兩年半。
昨晚6時許,與旁邊的居民樓相比,紫竹院6號樓上的燈光也要少很多。
“能搬走的都搬走了,像我們這走不動的,就這么待著。”80歲的陳奶奶住在6號樓三層,她站在樓門口盼望熟人,幫她把腳邊10斤重的一箱飲料搬上樓。
住在11層的王老爺子雖已是98歲高齡,但硬朗的他仍堅持每天下樓遛彎兒。雖然每下一次樓,中間都要喘三次氣。“他一直當爬樓是鍛煉身體了。”照顧他的高女士調侃道。
第一幕
代表步步進逼當場求得“正果”
昨天上午9時,在北京市會議中心會議樓的16會議室,市住建委的兩位副主任和六位相關處室的處長正在等待著三位市人大代表的約見。從他們手中厚厚一沓的材料可以看出,他們都是有備而來的。
提出約見的三位代表都來自海淀團,分別是吳守倫、高揚和呂清代表。
呂清代表就住在紫竹院6號樓附近,此次她帶著居民聯名提交的問題報告,希望促成街道辦對6號樓進行應急管理。代表們早在兩會開幕前即1月11日,就向大會秘書處提交了“約見單”。
第一場 直入要害
三位代表進入會議室,簡單寒暄后,直入主題。
呂清拋出調研的結果說,該樓電梯無法運轉的瓶頸問題,是沒成立業主大會。“居民們也查閱了相關法律政策,這棟樓確實無法成立業主大會。”呂清代表說,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單一棟樓無法成立業主大會,無法劃分物業管理區域。
市住建委副主任張農科說,他也同意居民的說法,目前國家的物業管理條例中,一個小區里的單棟樓無法成立業主大會。但這會造成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的過大,一些只關系到部分業主的事情,比如電梯維護,卻要其他無關業主的同意。“但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更細是將來的方向,應劃到一棟樓,明確具體的使用人和責任人。”
第二場 正面交鋒
“現在出現這種狀況,能不能政府先想辦法管起來?”吳守倫代表說。
“政府不能代管。”張農科對此并不同意,“要明確一個觀念,誰的房子誰掏錢修!政府來掏錢,掏的是所有納稅人的錢。如果是保障對象,該由政府保障。但如果不是政府保障對象,這對其他納稅者也是不公平的。”
他舉例,前幾年海淀一小區物業撤管,垃圾如山。隨后政府接管,掏錢負責物業服務,幾年來花費數千萬元。居民們養成了不交物業費的觀念,結果政府也無法撤出。
第三場 步步進逼
“我去現場看過,樓里又黑又亂,老百姓爬了兩年半的樓,尤其是老人爬樓不方便。我也知道之前住建委做了很多工作,但能不能先把電梯問題解決了?我要給選民一個答復,必須帶個解決方案回去。”呂清代表說。
“呂代表您說的非常對,不管怎樣,第一件事要把電梯先開起來。”張農科表示,目前該樓收租金約8萬元左右,后來的售房款有20多萬,加起來約30萬元。這些錢可先讓電梯維持運行。然后從全市層面,盡快研究出臺房改房的物業管理長效機制。
市住建委副主任程建華說,此前,市住建委已在解決委托電梯維保單位的問題。“周五我去找了海淀區房管局,讓區房管局來負責與電梯維保單位簽約,先把電梯開起來。下周應該就能開起來,讓居民能在春節前就用上電梯。”
“大會還有三天閉幕,能不能這兩天就把電梯開起來?我們回去也能和居民說,我們辦成了這個實事。”吳守倫代表對開通電梯的時間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程建華表示,電梯運行要解決與維保單位協商并簽約、測算成本等問題,而不是說開就開的。不過相關部門會加快工作進度。
“對市住建委提出的解決辦法,我們完全贊同。”兩個小時的約見交流后,三位代表得到了滿意的答復。
第二幕
房改房物業費有望業主掏
“這雖然是一個個案,但代表們反映的卻是一個很深層次的問題,是怎么把北京房改房物業管理的雙軌制,合并成一軌制的問題。”張農科說。
目前北京的房改房小區有上千個,按照當時的政策,房改后,售房款交給原產權單位,原產權單位負擔產權人交費項目,住戶負擔使用人交費項目。即共有設施設備的維護等物業管理,都是由原產權單位來負責。住戶大都只承擔少量的衛生費等。房改房居民雖然購買了房屋,成為房屋主人,卻不用承擔物業管理的責任,也不用承擔相關的費用。而房改房中如有再上市交易的,交易后就會轉為商品房產權,新的房屋業主就要負擔全部物業管理交費項目。這就造成了北京房改房物業管理和交費主體的雙軌制。
“今天這個是最典型的房改房物業管理不可持續的案例。”張農科說,經過房改之后,這些房屋都已經出售給個人,那么這些居民就是房屋的“主人”。誰的房屋出現問題,就應該是誰掏錢來修。而且這些房屋當初都是低價出售給個人,目前房屋的價格已漲了很多倍,這些居民本身就獲利了,如仍然不用交物業費,政府和原產權單位也無力背負這“無底洞”。
“對!這棟樓就有這個問題,居民們看到其他房改房都是單位來承擔電梯維修費用,自己卻要承擔,肯定心理不平衡。”呂清代表說。
“我當了30多年的代表,今天聽你們說的,有些觀念對我來說都是很新的。比如自己的房子自己修的觀念。我的房子是學校賣我的,我原先就認為,就應該是學校來管。”吳守倫說。
程建華透露,北京已在著手研究制定“推行老舊住宅區物業長效管理的指導意見”,首先將廢除3個有關房改房及相關物業管理的舊規定。然后明確房改房物業管理的責任。推行北京物業管理的一軌制,建立房改房物業管理的長效機制。
他表示,在新規定中,應明確房改房物業管理的責任主體是房屋的全體產權人,交費主體也由產權人負責。也就是說,今后房改房的物業服務、電梯等設施設備的維保等,是由房屋的業主們來負責,費用也應該是業主們來承擔。推行并軌,還需要與中央單位等房改房統籌推進。
“對于房改房中的低收入困難家庭,政府也應該給予一定的補貼。也希望人大代表呼吁,財政和民政等部門,在房改房的交費主體改變后,對于低保家庭,物業費應由政府補貼或承擔。”程建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