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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向市民征求意見 市質監部門提醒市民:應學會拒絕乘“問題電梯”。
記者昨日從市法制辦獲悉,為加強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市場監管局草擬了《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目前,《條例》全文已在市法制辦網站掛出,并開始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記者看到,在《條例》中,多處涉及備受市民關注的電梯安全問題,明確了電梯使用單位的職責和日常維護保養規定,并提出全市電梯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此外,《條例》還提出建立電梯風險評估機制,特別是對老舊電梯安全評估,鼓勵各單位對老舊電梯進行改造或更新。
現狀:
老舊電梯偏多 傷人事件頻發
隨著城市的不斷“長高”,電梯的使用越來越普及,成為市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市在用電梯已經超過了7萬臺,僅羅湖區就有7000多臺商住電梯。
然而,調查顯示,全市有很大一部分電梯投用于上世紀80年代,至今運行使用已近30年。這些老舊電梯在運行中故障頻繁,安全問題的日益凸顯,威脅著市民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此外,記者了解到,全市還存在著相當一部分“黑電梯”,它們多是集中在私人自建出租樓里,它們就如同一個“定時炸彈”,隨時會“引爆”安全隱患。
近年來,“電梯驚魂”事件也在全市各個角落頻繁“上演”,還出現了許多重大的電梯傷人事件。今年7月10日晚,深圳地鐵4號線扶梯發生電梯逆行事故,造成4人受傷,著實讓人為電梯安全捏了一把冷汗。
調查:
出租屋電梯 保養“缺位”多
寶安區新安街道集中了大量高層出租屋,其中的大部分安裝了電梯。
在一棟8層樓高的出租屋里,記者看到,雖然電梯非常新,但是半天卻沒有找到安全檢驗標識,更沒有設備代碼。當記者“體驗”這架電梯時,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東晃西歪、轟轟作響。而在附近出租屋的電梯里,記者也發現了同樣的問題,或是電梯安全檢驗標識字跡模糊等。
而在福永街道一家電子商城的電梯里,記者看到一臺正在使用中的電梯雖然“證照齊全”,但是仔細一看才發現,上面標識的下一次檢修日期竟為2009年,整整過去了2年!此外,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許多電梯業主不知道安裝電梯需要申報和接受檢測,而私自安裝、改裝、拼裝電梯的業主也不在少數。
新規:
電梯“帶傷”運行 維保單位將受罰
市法制辦剛剛公布的《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征求意見稿)》,對電梯的使用、監督管理、維護等都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如果電梯不按照規定運行,仍然“帶病”工作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將責令其日常維護保養單位限期改正,處1000元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將責令其暫停在全市開展相關業務,或建議發證機關撤銷其資格。
在電梯的使用上,《條例》要求電梯應當安裝能有效使用的安全運行監控和應急呼救系統;在電梯顯著位置張貼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層門鑰匙使用提示、維保服務電話、投訴電話和有效的檢驗標志;指定專人保管電梯專用鑰匙,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使用電梯專用鑰匙等。
而在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方面,《條例》也首次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要求電梯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并如實記錄、存檔備查。同時,規定電梯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制訂應急救援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設立24小時日常維護保養值班電話,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予以排除。
對于全市普遍的電梯“老齡化”問題,《條例》也要求建立電梯風險評估機制,規定因設備老化或者質量缺陷導致故障頻發的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向評估機構申請安全評估,并將評估結論作為修理、改造、報廢或繼續使用的依據,而使用單位應當依據評估結論及時落實整改,防止電梯“帶傷”運行。
質監部門:
電梯有異常
請積極舉報
搭乘電梯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電梯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乘坐電梯時,姿勢要規范,乘坐過程要文明。對于手扶電梯,注意雙腳離開梯級邊緣,要緊握扶手,盡量不上下行走;對于升降梯,照看好老人小孩,不要亂蹦亂跳。
同時,市質監部門表示,市民千萬不要乘坐無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電梯,而發現電梯超期未檢或者電梯運行出現異常情況時,不僅要向物業管理部門反映,更要向質監部門舉報,要學會拒絕乘坐“問題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