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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最新獲悉,爬了3個多星期樓梯以后,該小區業主紛紛交錢修電梯,目前已籌得款項7萬多元。
記者調查還發現,東莞不少舊小區存在無維修基金或者維修基金蒸發卻無法可依的問題。在1998年11月9日由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以及1998年10月1日起實行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還有2003年9月1日國務院頒發的《物業管理條例》三部法規在由業主還是由開發商交納物業維修基金問題上存在矛盾和分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誰交納、交納標準、如何交納等問題一直沒有相關法規指引。加上東莞僅有90%的小區沒有建立業主委員會,導致業主維權沒有合法組織。
據了解,怡康花園小區20%的業主已經聯名申請業主委員會,屆時將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加快電梯維修費的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