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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工人在市區一家鞋業公司拆除一部廢置多年的電梯時,不料電梯突然從四樓墜落至一樓,兩工人身上多處受傷,其中嚴重的住進了醫院重癥監護室。受傷工人家屬向熱線投訴,稱該鞋業公司應該對傷者醫藥費負責。而鞋業公司則稱,雙方簽署的協議已經明確了安全工作由拆除人員自己負責,公司無責任。目前,鹿城區安監局已介入調查。
本月18日下午3時多,數名工人在位于市區鹿城工業區泰力路一鞋業公司內,拆除一部廢舊電梯。工人吳某目睹了事發過程。他說,當時在拆除4樓部位時,電梯不知為什么突然急速下墜,站在電梯轎廂上方的兩名工人隨電梯墜落至1樓受傷。
兩名受傷工人分別為江西人劉某和湖北人張某。經醫生檢查,劉某受傷嚴重,除了手腳等多處骨折外,內臟也有損傷,目前在溫醫附二院重癥監護室接受救治。而張某傷勢相對較輕,腿部骨折。
昨天,劉某、張某的家屬向記者投訴稱,此事發生在該鞋業公司內,拆除的電梯屬該公司所有,拆除作業時,該公司應該做好安全工作,他們應該對此事負責。雖然,該公司已拿出1.5萬余元給他們支付醫藥費,但這遠遠不夠。目前該公司已經拒絕支付他們接下去的醫藥費。他們還說,他們雙方家庭均比較困難,目前昂貴的醫藥費使劉、張兩人的治療陷入困境。
昨天,記者聯系了該鞋業公司。一名自稱該公司總經理的楊先生向記者確認了此事。他說,這部電梯已經廢舊,因存在安全隱患,已于兩年前就停止使用了,公司準備置換一部新的,于是找劉某拆除這部廢舊的電梯,而劉某另外找了張某等人幫忙。在動工前,公司與劉某簽署了一份拆除電梯協議。協議中明確規定“拆除期間的安全工作由乙方(指劉某)自負”。
楊先生表示,電梯突然墜落純屬拆除工人操作不當,按照協議規定,公司可以不用負責。至于該公司已拿出1.5萬余元給受傷工人一事,楊先生說,這是“人道主義援助”,并非賠償,也不意味公司要對此事負責。
目前,鹿城區安監局已介入調查,質監部門將對作為特種設備的這部廢舊電梯進行檢測,以明確事故責任。